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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17〕59号 发布日期:2017年5月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6日

  广西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健康素养是个人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对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意义重大。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努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等健康基本知识与技能,实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为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民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

  ——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到2018年,小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0%,中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到2020年,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100%。小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中学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健康知识传播工作扎实开展。到2018年,自治区级媒体办好公益性健康类栏目和节目。启动“健康八桂行”、全民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到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大众媒体办好公益性健康类栏目和节目。

  ——公众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普及。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居民自主自律地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远离毒品和心理平衡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38%以上。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明显进步。到2018年,健康教育内容全面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干部职工在职培训计划;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0%,家庭医生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分别达5%;自治区级以上健康促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到2020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分别达20%;自治区级以上健康促进县(市、区)覆盖率达到25%。

  三、主要行动

  (一)加强学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加强学科教育。实施健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试卷行动,按规定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程,学科教学每学期安排6课时以上。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老师,接受专业技能培训。把学校实施健康教育情况列为学校督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责任单位:教育厅)

  开发教学资源。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健康教育课程,购买相关教学挂图、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增强健康教育课程实施效果。(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特点开展特定主题的晨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板报、张贴宣传画、文化墙、广播电视、校园网站等传播健康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建立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开展家校互动,把健康知识从学校向社会延伸。(责任单位:教育厅)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开展特定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信箱、心理咨询等援助。(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

  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以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健康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无烟学校创建,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

  (二)加强社区(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把健康素养纳入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服务。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将健康知识传播融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广西“十月科普大行动”等各类科普文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拓展文化活动中心、市民学校、农村书屋、球场(馆)等场所的健康教育功能,建设“健康文化墙”、健康教育讲堂、健康教育活动室。利用村级广播站,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广泛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广西万村农民篮球赛、广西城乡万人气排球赛等群众体育赛事,并将健康教育知识融入体育活动当中。探索开展健康自我管理,组建各种慢病自我管理小组、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健身运动俱乐部等活动小组,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对本组织成员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组织成员到社区开展义务或有偿的健康教育活动。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各社区(村)之间的体育比赛不少于1次。以社区(村)为单位,每年开展科普文艺活动不少于1次,建立“健康文化墙”、健康教育基地各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科协、卫生计生委、体育局)

  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地、企业、市场等重点场所,举办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健康宣传和体育健身专项活动。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开展情况融入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的评估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体育局)

  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村)工作范畴,以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为抓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三)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开展健康讲座或健康主题活动2次以上。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将健康教育内容融入单位各项体育活动中,组织职工五人制足球、气排球、篮球等体育竞赛。定期举办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加强体育交流。组建各类健身兴趣小组,培养健身活动骨干。综合利用各单位健身场馆,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大众健身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体育局、总工会)

  开展预防职业损害和职业病活动。以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健康教育为主题,每年开展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4次以上。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卫生计生委)

  将健康教育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区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和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非公需科目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的选修内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创建活动。以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事业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无烟机关创建,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责任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

  (四)加强大众健康知识传播。

  开展健康素养系列宣传品牌活动。每年在全区范围内举办“健康八桂行”活动,以接力方式每月选择一个市开展宣传周活动,带动各项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每年在广西电视台举办一次全民健康知识竞赛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

  办好健康栏目和节目。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宣传大众健康知识。在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设立健康栏目或健康专题节目,普及健康知识。市、县级媒体也要相应设立健康栏目或健康专题节目。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通官方健康科普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广西12320卫生计生热线及心理咨询热线建设推广力度,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政策和健康保健知识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

  建立传播资源库。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开发多种类型的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五)推进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建设。在做好国家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建设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扩大覆盖面。(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以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进健康促进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安全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营造绿色安全健康环境。

  在审批存在较大人群健康潜在风险的建设项目时,要考虑影响人群健康的潜在环境风险因素和人群主要暴露途径,对违规排放影响公众健康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在媒体上给予曝光。(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厅)

  四、支撑体系

  (一)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明确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负责指导辖区健康教育工作。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明确承担本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协助配合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激励机制,促进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健全健康素养监测网络。

  完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分析掌握全区居民健康素养状况与需求。提高监测质量,确保监测系统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三)完善健康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机制。

  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和传播权威健康信息。加强对媒体传播活动的监管,开展舆情监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加大对医疗保健类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医药广告的审批,坚决打击虚假医药广告,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高度,将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建立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牵头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全区各级财政要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保障实施,自治区财政通过统筹相关专项经费和新增预算安排,对自筹经费到位率高、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或项目支出评价达到90分以上的市、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素养促进工作。

  (三)强化督查指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对全区各地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后5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