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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1.15亿元,支持各地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站(基地)建设、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育等,不断夯实科技强农、人才兴农和绿色发展支撑。

一是强化平台载体作用。加大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等技术推广示范站建设补助力度,支持科技特派团基地建设、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以平台载体的提档升级促进农技推广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重视专业人才培育。支持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充分发挥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三是着眼重大关键技术。在项目资金中专门安排2000万元,依托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蚕业站、水果站、特作院、茶科所组织实施5个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协同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与推广应用。四是强化资金绩效导向。在全区各市县申报意愿基础上,结合自治区承担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示范任务的有关单位评估意见,将年度绩效评价成绩、粮食及大宗农产品生产规模、服务范围等资金使用绩效相关因素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着力调整优化农业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设置,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农工作的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积极督促指导各市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审批验收和资金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项目高质高效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